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 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三)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旭飞投资”)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于2006 年1 月16 日以公告形式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出公告,并于2006 年2 月9 日和2006 年2 月16 日在上述媒体以公告的形式发出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两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2 月20 日下午14 时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06 年2 月16 日-2 月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2 月16 日-2 月20 日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2 月16 日9:30 至2 月2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38 号华清园C 栋13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会议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峰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 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9 人(其中一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代表股份1200 股,该名股东的出席及表决统计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代表公司股份55,162,6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9.6056%。
    (二) 非流通股股东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 人,代表股份43,287,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3.1418%,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6214%。
    (三) 流通股股东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8 人(其中一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代表股份1200 股,该名股东的出席及表决统计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代表股份11,874,9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6.2314%,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9841%。其中:
    1. 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 0%,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
    2. 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2 人,代表股份44,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1366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芬的0.0565 %;
    3. 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356 人,代表股份11,830,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6.0948%,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9276%。
    (四) 其他人员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分类表决,采用会议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含网络投票和交易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
    五、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本公司以现有流通股32,775,28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非流通股份由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5.17 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2.5 股的对价。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本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公司2006 年1 月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相关文件。
    (二)投票表决结果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5,162,6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9.6056%, 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874,958 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54,337,09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5%;
    弃权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反对825,51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5%。
    2、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票11,049,44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3.0483 %;
    弃权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
    反对825,51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9517%。
    3、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经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会议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和对议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流通股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表决方式 议案表决情况 1 深圳市瑞德城贸易有限公司 881,371 网络投票 赞成 2 王玉 520,700 网络投票 赞成 3 江苏迪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460,000 网络投票 赞成 4 北京华天地科贸有限公司 429,105 网络投票 赞成 5 许佛英 350,400 网络投票 赞成 6 深圳市葆怡投资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349,702 网络投票 赞成 7 深圳市旭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347,900 网络投票 赞成 8 林立群 342,034 网络投票 赞成 9 业德超 342,000 网络投票 赞成 10 毛燕玲 296,000 网络投票 赞成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了广东鹏安律师事务所崔丽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广东鹏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三)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