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洋渔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995年1 月12日-2月12日采用通讯方式进行。参加本次大会通讯表决的股东17人, 代表股 份42846039股,占股本总额的68.0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 章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会有效。经投票表决,全额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并业经厦门市体改委厦体改(1994)052号文批准, 形成以下决 议:
    1.变更公司名称:
    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三条原文为:“公司法定名称为‘厦门市海洋渔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XIAMEN OCEAN FISHERY DEVELOPMENT CO.,LTD.’”
    决定变更为:“公司法定名称为‘厦门海发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 称为‘XIAMEN HAIFA INVESTMENT INDUSTRIAL CO.,LTD.’”。
    2.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原文有关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内容决定变更为:“ 公司经营范围:主营(1)投资开发;(2)水产品、粮油食品及渔需物资进出口业务及 转口贸易;(3)酒店、商场的经营管理及旅游服务;(4)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及 物业管理;(5)仓储、集装箱运输;(6)海洋保健品的开发、生产及从事海洋方面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兼营:副食品、其他食品、金属材料、 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渔需物资、五金交易、化工、塑料制品销售、公路 客货运输。经营方式:技工贸三位一体、金融及物业管理”。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原厦门市海洋渔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 厦门海发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洋渔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