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5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并于2005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根据该通知书的要求,我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述补正资料。但因有关补正资料目前尚在办理之中,故需延期上报补正材料。待所有文件补齐后,将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厦门市鑫鼎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