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在2005年7月19日《证券时报》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已公告好时光酒店公寓连锁项目已终止由深圳市志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仍由本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好时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好时光酒管公司)自行经营管理。但由于经营方面仍面临很大的压力,因此,为了逐步缓解经营压力,好时光酒管公司于2005年7月21日与海南仟侨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下称:海南仟侨公司)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好时光酒管公司不再继续受托经营海南省三亚市碧海蓝天海晨阁二层至六层的房产,由海南仟侨公司收回我司与上述房产业主签订的《物业使用权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目前已收回82份),同时由海南仟侨公司与业主重新签订受托经营或其它有关协议,并自好时光酒管公司与海南仟侨公司签订协议后由海南仟侨公司全权负责上述房产的经营管理,承担经营该房产的一切责任。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0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与海南仟侨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及标的的基本情况
    1、好时光酒管公司:是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好时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0%股份的控股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经营范围:酒店及公寓的管理,小区家庭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目前已管理的项目包括好时光(酒店)公寓--(深圳)华清店、(深圳)华隆店、(深圳)华达店、(三亚)碧海蓝天店、(北京)龙城店。
    2、海南仟侨公司:
    是于2003年11月18日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凤森,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及管理、房产销售代理,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酒店、餐饮的经营管理。其股东为海南东方茗都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张凤森、余道国、张小伟、尹斌华,其中海南东方茗都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1%,其余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49%。
    3、三亚店情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三亚碧海蓝天海晨阁
    (2)地理位置:三亚市三亚湾滨海路
    (3)套数及面积:二层至六层共100套,建筑面积3580m2
    (4)《物业使用权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主要内容:好时光酒管公司受托经营小业主购买的三亚碧海蓝天房产,好时光酒管公司代小主业支付10%的售楼款,同时对该物业进行装修以便经营。好时光酒管公司经营收入需支付该房产的银行按揭款,剩余部分则归好时光酒管公司所有。
    (5)三亚店经营情况:
    三亚店于2004年10月开始试业,2004年该店累计亏损285,569.88元,2005年截止目前累计亏损1,172,638.98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好时光酒管公司同意由海南仟侨公司与房产的各位业主协商,由各位业主收回委托给好时光酒管公司的房产,并将与好时光酒管公司签订的《物业使用权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退回给好时光酒管公司,再由海南仟侨公司与业主重新签订受托经营或其它有关协议,好时光酒管公司不再继续受托经营。
    2、协议签订后,海南仟侨公司应在壹个月内与各位业主办理完解除事宜,收回《物业使用权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并交回好时光酒管公司。如果海南仟侨公司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并未完全收回《物业使用权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则海南仟侨公司全权承接未解除业主的原委托事宜,承担委托协议中甲方应承担的一切权利义务。
    3、协议签订后,从2005年8月份开始由海南仟侨公司全权负责经营(根据业主的委托执行),并承担所有的责任。
    4、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海南仟侨公司应向好时光酒管公司支付已支付给小业主的履约定金人民币200.96万元及海南仟侨公司应向好时光酒管公司支付已投入的装修配置款人民币70万元。好时光酒管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与海南仟侨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5、协议生效后,好时光酒管公司不再承担三亚碧海蓝天该房产经营的一切费用,而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确信,此次交易顺应国内宏观环境的变化和从好时光公寓的实际经营状况出发,通过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减轻经营包袱,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安全稳健经营原则,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本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好时光酒管公司与海南仟侨公司签订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