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备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7月1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罗沙经二路38号华清园四楼办公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5年7月14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成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田青、郑爱民、吴超、田峰、郭俊东、曹玉鸥、苏洋、王铁林、马建华。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青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由于深圳市志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托管好时光酒店公寓各店经过两个月的运行,经营效果不理想,未达到经营预期目的,因此,同意终止委托,好时光酒店公寓各店自2005年8月1日起仍由本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好时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直接经营管理。好时光酒店公寓各店由下属公司自行经营管理,仍将面临很大的经营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来缓解这一问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发华逸园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田青及吴超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继续开发华逸园项目的议案》须提请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