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05年6月18日在深圳市召开,具体议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已于2005年4月30日、2005年6月1日《证券时报》上刊登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6月2日在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38号华清园C栋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5年5月22日以电话方式传达全体董事成员,出席会议董事共7人,分别为田青、李厚洋、郑爱民、郭俊东、苏洋、王铁林、马建华。公司监事颜子俊、郑嘉猷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田青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 审议通过同日召开的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将《关于田青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增补田青女士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200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三、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厦门鑫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57%股份)提议的《关于增加吴超同志作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简历附后)的议案。
    以上三个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上述议案及提案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议案外,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原通知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六月二日
    候选人简历:
    吴超,男,39岁。大学文化。曾在银行、证券公司工作,1999年加入广东旭飞集团有限公司,同年进入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2年任期满后,任广东旭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至今,熟悉金融、财务、法律知识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有较强的企业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