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要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 法定代表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关系 人 (万元) 深圳市旭 控股股东之 田青 深圳市 2188 房地产开 飞实业有 股东 发、国内商 限公司 业、物资供 销业
    1、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旭飞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旭飞公司)受本公司委托将本公司持有的旭飞花园裙楼3000m2与其公司物业一起出租给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下称:好又多公司)开设大型超级商场,好又多公司向旭飞公司支付租金,旭飞公司将本公司的相应租金支付给本公司。此前好又多公司没有发生欠租行为,交易风险较小。
    2、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每年195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资产置换时旭飞公司与好又多公司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的租金水平。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交易的情况
    上述物业为本公司剥离不良资产与大股东置换而来,置换时该物业已出租给好又多公司。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置换而来的该物业与旭飞公司其他物业的位置是连在一起的,将其作为一个整体一并出租给好又多公司。
    3、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原则系按照市场价确定,因此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生。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此类关联交易金额会比较稳定,且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审议程序
    该物业置换时,旭飞公司已将其物业出租给好又多公司,公司审议置换方案时已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0年1月6日,本公司与旭飞公司签署《旭飞花园A1A2栋裙楼承包经营责任书》,约定本公司将所拥有的旭飞花园A1A2栋裙楼的资产1573.77m2及经营场地交由乙方经营使用,本公司每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由旭飞公司承担,旭飞公司每年支付本公司承包经营利润1,651,147.2元。
    2003年9月28日,本公司与旭飞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委托乙方出租、经营本公司旭飞花园物业,本公司同意旭飞公司将其拥有的旭飞花园物业和本公司拥有的A1A2栋二层1426.23m2物业一并出租给好又多公司开设“好又多”商场。本公司完全同意旭飞公司与好又多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旭飞公司应按与好又多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将本公司相关物业面积的租金金额支付给本公司。
    以上两份协议书在好又多公司租赁期内(至2016年10月15日为止)一直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委托租赁协议书》;
    2、《旭飞花园A1A2栋裙楼承包经营责任书》。
    3、《旭飞花园商业裙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