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4月15日上午在深圳市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十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三名监事成员郑嘉猷、颜子俊、黄岳晖全部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嘉猷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04年度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程序合法、意见真实、报告客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基本上能够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公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