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3日上午在深圳市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十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四人,代表股份39657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公司高管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本次大会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调整对华逸园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票为3965725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为0票,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所持票数的100%。
    经过审议,公司同意调整对华逸园项目的投资,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资款项4660万元由华逸园项目公司以建成后的部分华逸园房产(培训中心6750m2、幼儿园1200 m2、公寓2032 m2,全部为商品房可售面积)作为本金抵偿和投资回报。
    广东鹏安律师事务所崔丽荣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股东提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意见》、《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