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于二OO四年四月十六日在深圳召开,公司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3年实现利润511,228.79元,可供分配利润为6,285,846.67元,因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0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分配次数:在2004年度实现利润的情况下,拟进行利润分配一次;
    2、分配比例: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用于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0%;
    3、分配形式:分配采用派发现金和送红股相结合的形式。
    2004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作出调整。
    以上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需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继续聘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4年度的审计机构。
    六、本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好时光投资有限公司参股33%的深圳市中科旭飞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399万元,本公司投资额为462万元,因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合适的项目,同意予以注销该公司。
    七、审议通过公司用旭飞华天苑A、B栋二层2713.82平方米(深房地字第2000125824)为深圳市好时光投资有限公司贷款1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为3年,自2004年3月22日至2007年3月22日止。
    本公司其他担保事项:本公司以拥有的深圳旭飞花园A1A2栋裙楼3000平方米为深圳市华逸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逸园项目建设资金贷款合计25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为1年,自2003年5月至2004年5月止。(本公司整体收购华逸园项目详细情况参阅2002年3月28日《证券时报》)
    八、2003年年度股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