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终止将厦门市商业银行7.76%股权转让给广州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厦门市商业银行7.76%股权作价2720万元转让给广州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因广州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厦门市商业银行审查,不具备受让银行股权资格,本公司于2003年6月初与广州市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转让厦门市商业银行股权的协议。
    二、转让厦门市商业银行7.76%股权给深圳市中科智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情况:
    (一) 交易概述: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时光公司")与深圳市中科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公司)于2003年6月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书》,好时光公司将所持有的厦门市商业银行7.76%股权按其于2002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1.186元溢价14.67%即1.36元/股、总价款2720万元转让给中科智公司。中科智公司与好时光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因此,此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代玉同、陈善策、马建华认为:本次交易公司收回对厦门市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及改善公司资产结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中科智公司:是于1992年9月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2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锴雍,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联合广场A栋1406室,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报),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企业形象设计(不含广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的购销。公司主要股东张锴雍,持有中科智公司62.5%股权。
    截止2002年12月31日止,中科智公司资产总额:1,163,132,209.55元,负债总额:339,465,639.45元,净资产:823,666,570.10元,主营业务收入:339,090,466.99元,主营业务利润:114,204,242.65元,净利润:31,411,698.37元。
    中科智公司与好时光公司及好时光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中科智公司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厦门市商业银行:于1996年11月3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由地方财政、企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股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银行。厦门市商业银行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要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和一级法人、统一管理的商业银行管理体制。全行现拥有31家支行和一个总行营业部,营业网点遍布厦门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约25800万股,大股东为厦门市财经局,持有厦门市商业银行24.42%股份。中科智公司受让好时光公司2000万股后,为厦门市商业银行并列第二大股东。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厦门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51.21亿元;负债总额:48.15亿元;应收帐款:3035万元;净资产3.0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29亿元;主营业务利润:-6212万元;净利润:673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根据好时光公司与中科智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书》,好时光公司将所持有的厦门市商业银行7.75%股权作价2720万元转让给中科智公司,支付方式:
    (1)《股权转让合同书》签订后,中科智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厦门市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公司帐户,双方各预留一个印鉴,双方共管该帐户。
    (2)《股权转让合同书》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中科智公司将股份转让款的50%,即1,360万元人民币存入共管帐户,该款立即冻结。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解冻或支付。
    好时光公司应在上款款项到帐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科智公司发出完成此次股权转让需由其提供的全部文件清单。
    (3)中科智公司收到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书面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1,360万元人民币存入共管帐户。
    (4)好时光公司按规定时间办妥股权转让手续后,中科智公司应立即同意将共管帐户内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好时光公司,厦门市商业银行也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将前述共管帐户内的2,720万元人民币,付至好时光公司指定帐户。
    《股权转让合同书》经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由厦门市公证处公证,并须经厦门市商业银行董事会批准。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交易,公司取得了投资收益720万元,将对公司2003年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并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根据《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在该股份过户后,如果厦门市商业银行在2002年实施红利分配则该年度红利归好时光公司享有;若2002年不实施分红或该年度分红延期至以后年度分配,则好时光公司不再享有该年度分红。2003年6月公司已收到厦门市商业银行2002年年度红利分配396,000.00元。公司获得股权转让款将首先用于归还厦门市商业银行的2000万元贷款。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对中科智公司经营情况的考察,认为其有足够的经济支付能力,能够按照《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支付股权受让款。目前股权受让款已全部付至双方共管帐号,并办妥了股权转让手续,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
    (六)备查文件:
    1、好时光公司与中科智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书》;
    2、好时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厦门市商业银行2002年财务报表;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