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于二OO三年四月十日在深圳召开,公司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另一名董事郑爱民先生因出差授权郑嘉猷先生代为出席。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02年度公司实现利润6,793,668.0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74,617.88元,因公司目前开发房地产项目的需要,公司今年未分配利润5,774,617.88万元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暂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分配次数:在2003年度实现利润的情况下,拟进行利润分配一次;
    2、分配比例: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用于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0%;
    3、分配形式:分配采用派发现金和送红股相结合的形式。
    2003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作出调整。
    以上预案需经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继续聘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3年度的审计机构。
    六、审议同意以人民币272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厦门市商业银行7.75%的股权即2000万股给广州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此次交易现已报厦门市商业银行审批中。此次交易不属关联交易,详细公告待厦门市商业银行审批通过后进行披露。
    七、本公司控股70%子公司四川川大旭飞科技有限公司因至今尚无经营项目,因此董事会审议同意注销该公司。
    八、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