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总经理田青女士提议,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二OO三年二月十七日在深圳市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九人中共有六人参加了会议,另三名董事郑爱民、代玉成同及郭俊东因事请假,会议由董事长郑嘉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田青总经理关于向厦门市商业银行思明支行以借新还旧形式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的建议及情况介绍,经研究讨论作出以下决议:
    本公司于2002年2月28日向厦门市商业银行思明支行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1年即将到期,本公司现正大规模开发建设好时光经济型休闲公寓项目,需大量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因此决定向厦门市商业银行思明支行以借新还旧形式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2年。
    特此公告。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