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8月16日上午9时在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19层C座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寿海先生主持,参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第一农药厂与南京红太阳农资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营销协议〉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红太阳化学厂与南京红太阳农资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营销协议〉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调整2002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说明》(详见附件一);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0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会计政策作如下变更:
    变更前:
    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若投资时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取得时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作股权投资差额,应按约定的投资期限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区别不同情况按不超过或不低于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变更后:
    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若投资时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取得时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借方差额,记作股权投资差额,按约定的投资期限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若投资时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取得时所有者权益的贷方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公司对外投资已按原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不再做追溯调整,对其余额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摊销完毕为止;公司新发生的对外投资,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议案第二项和第三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公司关联董事杨寿海先生、邢小黑先生、蔡乐鸿先生、邓富全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第二项和第三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