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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项目:公司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2-05-17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16 日上午十时在 南京市高淳县桠溪镇本公司化工分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寿海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128,663,409股, 占公司股份总 数280,238,842股的45.9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 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数:128,663,4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代表股数:128,663,4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数:128,663,4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数:128,663,4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66, 376 ,080.30元,按净利润66,376,080.30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37,608.03元; 按净利润66,376,080.30元的8%提取法定公益金5,310,086.4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54,428,385.85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6,155,798.77元, 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584,184.62元。拟以2001年末总股本280,238,84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送出22,419,107.36元,剩余 38,165,077.26元转入下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代表股数:128,663,4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数:128,663,4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数:128,663,4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魏青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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