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于2004年3月30日召开了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分配方案
    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末总股本280,238,8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5月18日,除息日为2004年5月1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4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国有股、法人股、高层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19层C座
    3、咨询电话:(025)84785866、84785833
    4、联系传真:(025)84785828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