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定于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公司本部召开200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一)上午9:30
    2、会议地点:广州市流花路120号东方宾馆会展中心会议2室
    3、会议召集人: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即时表决
    5、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3)截至2005年11月17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代表)或经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
    5)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选举吴裕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若干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内容详见2005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附件。
    上述议案1:公司提名吴裕康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凭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附后)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4)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5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流花路120号 东方宾馆西二楼南座东洽谈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20号
    邮政编码:510016
    电话:(020)86662791
    传真:(020)86662791
    联系人:陈丽红、袁伟光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原件;
    2、《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5年10月14日修改)原件;
    3、《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原件;
    4、《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原件;
    5、《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原件;
    6、《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原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 1月21日召开的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代码: 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贴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