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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于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在东方宾馆小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开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朱开国先生、刘健女士、张葆红女士等三名现任监事连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民主选举,推选麦锦洪、周小红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一。
    三、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议事规则》修订案详见附件二。
    上述一、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朱开国 男 57岁 曾任东方宾馆公关部副经理,东方酒店集团当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
    刘 健 女 42岁 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 。曾任本公司前台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行政总监、客务总监、公司监事。
    张葆红 女 50岁 曾任东方酒店集团经营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监事。现为东方酒店集团办公室职员、公司监事。
    麦锦洪 男 43岁 曾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物业部副经理、公司监事。
    周小红 女 46岁 大专学历 曾任广州市商业信托贸易公司购销部财务会计,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现任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本公司监事。
    附件二: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5年修订案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原第五十八条: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现修改为: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