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一次会议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田志能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且没有委托其他董事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研究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刘敏军先生因正常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的申请。
    新任总经理待董事会聘任后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