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九次会议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在广州市东方宾馆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五年一月十六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克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对关于本公司收购广州东方汽车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方董事黄克勤、陈志鸿、劳卓群、刘敏军因属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五名董事,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通过本公司以2,332.77万元价格收购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东方汽车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并同意本公司与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公司就上述交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袁宗堂、李善民、王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主营业务配套,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经营的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