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6日在东方宾馆行政会议室召开了董事会四届二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克勤先生主持,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出席,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