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股东年会于2004年6月29日上午在公司的法定住所广州市东方宾馆会展中心会议4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170,997,6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因公务出差不能参加会议)出席了大会,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敏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以下七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3年董事会报告》
    (同意170,997,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170,997,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70,997,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同意170,997,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同意170,997,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补选的报告》
    补选黄克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997,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同意170,997,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唐剑锋、章震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的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纪录。
    2、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