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七次会议于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共九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联合审议及签署,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谭伟企先生因已至退休年龄并办理正常退休手续而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
    2.同意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和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彭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附:彭建军先生简历
    彭建军 男,33岁,工商管理硕士、博士研究生,美国康奈尔大学酒店管理学院总经理PDP课程结业,饭店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广东美雅集团雁山酒店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广州中超酒店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开发区新港明珠大酒店副总经理,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