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联合审议及签署,一致通过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和核销的报告。
    一、同意公司本年度根据整体改造工程的实施情况,对施工过程中已拆除的部分建筑物、装修和水电、空调、监控设备等资产进行报废,报废资产金额约5,246万元(具体详见下表,实际报废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该资产报废事项预计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减少5,246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已提折旧或 净值 报废金额 已摊销金额 房屋建筑物 3411 381 3030 3030 水电、空调、监控等设备 2361 694 1667 1667 装修工程 1613 1065 549 549 合计 7385 2140 5246 5246
    二、同意公司对2001年度计提的一项金额为2,332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核销。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