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四次会议于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上午9时30分在东方宾馆行政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二名,实到十二名,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树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研究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州市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865.82万元,将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年度不作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公司对2002年度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涉及金额为4,923,562.80元)计提专项坏账准备的报告;
    6.审议通过公司剩余的配股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硬件”更新改造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03年度继续聘任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其年度报酬仍为16万元。
    以上第1、2、3、4、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