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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年会于2002年6月30日上午在公司的法定住所广州市东方宾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名,代表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0,723,9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3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新一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出席了大会,因公出差而未能出席会议的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谢树文先生主持。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预计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的报告》
    经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鉴于公司2001年度经营亏损且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2001年度不作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的利润将全部用于弥补亏损。
    (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报告》
    选举刘锦湘先生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谢树文先生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梁凝光先生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王卫先生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刘敏军先生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谭伟企先生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蔡义仕先生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田志能先生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陈聪先生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李慧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袁宗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李善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报告》
    选举朱开国先生连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张葆红女士连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刘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 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报告》
    (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报告》
    (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报告》
    (同意170,72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章震亚、唐健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01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2、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年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