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七日上 午9时30分在东方宾馆行政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名,实到十名, 监事会全 体监事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树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研究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01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变更有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关会计政策变更为:三年以上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原20%变更为 50%。
    4.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预计2002年度分配政策:
    1 公司2000年度股东年会通过的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 利润和2000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主要以现金形式派发。 鉴于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 年度经营亏损且造成年末未分配利润 为负数,因此公司本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01年度不作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2 预计2002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由于公司2001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余额较大, 预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的利润将用于弥补亏损,而不作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5. 审议通过《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 审议通过《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7. 审议通过《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8. 审议通过《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9.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02年度继续聘任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 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其年度报酬仍为人民币16万元。
    上述第1、3、4、9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 度股东年会召开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