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于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二日 上午9 时30分在公司行政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名,实到十名,监事会主 席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树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研究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对不良资产处理意见的报告。
    同意公司按照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将2001年度已确认为损失 或可能成为损失的有关债权、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等分别作出全额核销坏账、按不 同比例提取专项坏账准备及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