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八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上午 9时正在东方宾馆2519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研究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二○○○年年度报;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二○○○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预计二○○一年利润分配政 策的报告;
    1、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20,425,763.17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 ,042,576.32元、10%的法定公益金2,042,576.32元和30%任意盈余公积金6, 127 ,728.95元后,加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29,996,547.92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0, 209,429.50元。
    公司200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269,673,74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本年度不派送红股, 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分配预案须待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预计公司2001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在2001年度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
    (2)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少于20%,2000年度未分 配利润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少于20%;
    (3)2001年度利润分配主要是采用派发现金的形式。
    以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在实施时需经董事会以分配预案形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才能正式实施, 且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发展和盈利情况作出调整的 权力。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按照财政部2000年财企(2000)295号文的规定,将住房周 转金期末负数余额41,989,361.28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报告。
    以上财务处理须经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公司2000年度股东年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