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认本报告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 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五号和《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现将本公司此次配股后 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原因
    公司于1996年12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1996年 增资配股方案。此方案已经广州市证券委员会穗证办字〖1997〗1号文同意,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1997〗3号文批准。
    公司的《配股说明书》于1997年3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时报》上。
    此次配股,以1996年末总股本16333.9641万股为基数,按10:2.7的比例向全体股 东配售新股,共计配售新股4410.1703万股,其中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618.7688万 股(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8599万股), 向国家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 司配售的987.2247万股,配股权全部定向有偿转让给国有法人股股东; 向国有法人 股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配售1804.1768万股,连同国家股的转配共计配 售2791.4015万股,并已承诺全额认购。
    此次配股价格为每股4.80元人民币,配售新股发行总额211688174.40元。
    根据承销协议, 由承销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对本次配股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余股 予以包销。
    本次配股缴款工作已于1997年4月18日结束,实际配售总额4410.170 3万股。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 211688174. 40 元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206474630.03元,已于1997年4月17日全部发行, 并已由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97)羊验字第3540号的验资报告。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填报日期:1997年4月17日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份类别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03385240 27914015 131299255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36563876 0 36563876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66821364 27914015 94735379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03385240 27914015 131299255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59954401 16187688 76142089
其中:公司董事、监事等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68904 18599 87503
已流通股份
已流通股份合计 59954401 16187688 76142089
(三)股份总数 163339641 44101703 207441344
三、公司股份变动后主要股东持股数及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94735379 45.67
2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36563876 17.63
3 李其升 1191926 0.57
4 包玉秀 972566 0.47
5 从火炳 895350 0.43
6 孙金康 844650 0.41
7 薛爱珍 843627 0.41
8 姜风香 776850 0.37
9 梁华 751840 0.36
10 陶金 723600 0.35
四、公司股份变动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 名 职 务 原持股数(股) 实际配股(股) 配股后股份
(股)
龙丕泉 董事长 7975 2153 10128
麦鉴钊 副董事长、总经理 6380 1722 8102
谭伟企 董事、副总经理 6380 1722 8102
龚其坚 董事、副总经理 6380 1722 8102
谭义庆 董事、副总经理 6380 1722 8102
陈勤业 董事、副总经理 9750 2583 12153
田志能 董事、财务经理 1595 430 2025
邹声灵 董事、工会主席 12760 3445 16205
周锐钊 监事会主席 6380 1772 8102
金基凤 监事 5104 1378 6482
合计 68904 18599 87503
    五、重要事项
    本公司此次配股新增可流通股份的上市交易时间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安排 并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1996年11月12日会议和1996年12月31 日临时股东大会关 于1996年度配股方案的有关文件和决议。
    2、广州市证券委员会穗证办字〖1997〗1号文。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3号文。
    4、本次配股说明书、公告。
    5、羊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97)羊验字第3540号〗。
    6、公司章程。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丕泉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