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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于二○○六年十一月六日中午12:10在东方宾馆东八楼召开,会议通知于二○○六年十一月 二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六名,董事陈志鸿先生、李善民先生及劳卓群女士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亚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出席会议董事研究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李善民先生因工作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同意提名李江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提名李江涛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同意于《关于召开200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