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1996年11月12日举行全体董事会议,会议就1996年配股事项形 以下决议:
    1.配股比例和配股总额:按1995年底总股本148490583股,配股比例为每10 股 配3股,按实施了1995年度10股送1股分红派息方案后的现有总股本163339641股计, 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2.7股,配售发行的股份数为44101703股。
    2.配售价格:每股3.00-5.00元人民币。
    3.配股时间:1997年4月30日前。
    4.此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用于调整、扩充本公司主营业务的资产收购和在旅游 热点城市控股投资、全权经营一家星级酒店。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
    以上方案将提交12月13日召开的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广州市证券委员会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