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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次会议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2:
    30在广州市东方宾馆行政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六年三月十四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翁亚绪先生、蔡义仕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会议,翁亚绪先生已委托其他董事进行表决,蔡义仕先生未委托其他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黄克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参加会议的董事研究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经审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2、 经审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 经审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经审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过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年度实现净利润3601.4万元,鉴于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后,年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故公司2005年度不作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 经审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公司2006年继续聘任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年度报酬为15.6万元。
    以上1、2、3、4、5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