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股东年会于1996年6月21 日在公司所在 地广州市东方宾馆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股东28名,代表股份9414.09万股, 占公 司总股份的63.40%,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经大会审议,并以举 手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批准公司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批准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
    四、批准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税后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 公积金、10%法定公益金和15%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按1995年末的总股份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同时每10股送红股1 股。经此分配后, 转入 1996年度的未分配利润889万元,公司总股本从148490583股增至163339641股。
    五、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第二届董事会由龙丕泉、麦鉴钊、谭伟企、谭义庆、龚其坚、俞长嘉、梁皓芹、 陈勤业、邹声灵、邓贤新、田志能等十一位董事组成。
    第二届监事会由周锐钊、张葆红、金基凤等三位监事组成。
    授权董事会对董事会由九名增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及设一名副董事长的变更事项,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对此其后修改事项予以确认。
    对因退休和适逢换届而卸任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汝锋先生为 公司长期付出的辛勤劳动和作出的重要贡献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感谢。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6月22日
    附(一):新当选的董事简历:
    陈勤业,男,54岁,中专学历,曾任羊城旅游公司副经理,东方宾馆副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俞长嘉,男,48岁,大专学历,经济师。1964年参加工作。1985年至1990年任 东方宾馆(东方乐园)公关部经理;1991年至1994年4 月任东方宾馆总经理助理兼 东方乐园总经理;1994年5月至1995年4月任东方酒店集团副总经理兼鸣泉居渡假村 第一副总经理理;1995年5月至今任东方酒店集团副总经理、东方乐园总经理。
    梁皓芹,女,44岁,大专学历,经济师。1968年参加工作。1985年3月至 1993 年任东方宾馆质量管理部副经理、经理;1993年4月至1994年6月任东方宾馆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4年7月至1995年4月任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1995年5月至今任东方酒店集团副总经理、鸣泉居渡假村总经理。
    邓贤新,男,48岁,大专学历,会计师。1965年9月参加工作。1972年 4 月至 1980年12月任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总公司计财科会计、主办会计;1981 年 1 月至 1983年12月任广州华南缝纫机工业公司材料改制厂财务股长;1984年1月至1992 年 10月任广州华南缝纫机工业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副总会计师;1992年11月至 1994年6月任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7月至今任东方宾 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部经理,并从1993年11月起担任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员,专责处理董事会秘书处事务。
    (二)新当选的监事简历:
    周锐钊,男,55岁,大专文化程度。曾任东方宾馆客房部经理,东方宾馆工会 主席。从1993年1月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1994年被聘为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东方 酒店集团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