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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G浪奇 项目:公司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12-09 打印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占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修改条款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修改为:“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一百八十九条 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能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修改为“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修改条款如下:

    “第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立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修改为“第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立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修改条款如下: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立2名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修改为“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立3名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若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修改为“独立董事应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若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4.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详细内容请查阅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详细内容请查阅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2003年巡检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附件一);

    7.审议通过《关于梁宇先生请求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同意梁宇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附件一: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2003年巡检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

    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于200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对我公司进行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11月10日下发了《关于责成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整改通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并对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提出的问题作了深刻的反思。针对《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本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研究,提出了整改的措施。并于2003年12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方面

    (一) 整改通知指出:“与实际控制人广州市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整改通知指出:“你公司被轻工集团当作下属国有企业管理,运作独立性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通过进一步学习,公司加深理解了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运作的重要性,公司将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理顺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严格执行“五分开”。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高管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的确定等事项由公司按审批权限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实际控制人所派出的外部董事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为原则,通过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来体现其意志;内部董事将按公司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将从体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发表独立意见,从而确保公司在经营运作上的独立性。

    公司将把本整改报告抄送实际控制人,并计划邀请其参加证监会、深交所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实际控制人对这方面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2.整改通知指出:“你公司与关联企业广州浪奇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宝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市奇悦洗涤用品有限公司)的关系有待规范。一是公司2001年有关浪宝公司的股权和资产重组不规范。二是浪宝公司经2001年股权重组后,虽然形式上保留了外商投资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但在实际运作中缺乏独立经营能力,与你公司未做到明确分开。”

    整改措施:公司与关联企业浪宝公司的关系上存在很多有待规范的地方,对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了深刻反省,并认真总结本次教训。在今后的公司治理运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地处理好与关联企业的关系。

    在处理与浪宝公司股权关系之前,我司具体落实以下工作:

    (1)我司通过委派人员出任浪宝公司董事,代表我方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投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2)我司委派出任浪宝公司财务总监的人员已撤回;

    (3)原我司委派一人代表我方进入浪宝公司董事会,浪宝公司董事会聘请该名董事兼任总经理,现该董事已向浪宝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其总经理的职务,并已获批准;

    (4)明确与浪宝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等关联交易应按《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尤其要注意持续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今后,我司与浪宝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达到信息披露要求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补充明确向浪宝公司提供水、电、汽和污水处理,以及委托浪宝公司加工产品的费用标准,并按相关程序和标准执行,对所产生的费用按协议规定及时进行结算,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二.“三会”及经营班子运作方面

    (一) 整改通知指出“公司部分规章制度仍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提出修改议案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修改为:“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一百八十九条 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能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修改为“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立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修改为“第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立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

    独立董事制度:“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立2名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修改为“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立3名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若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修改为“独立董事应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若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已立即制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的工作制度。

    (二) 整改通知指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运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1.股东大会方面:

    (1)整改通知指出:“公司股东大会职责不够明晰,历次股东大会均对总经理工作报告进行审议,而未对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进行审议,与现代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符;”

    整改措施:由于公司对“三会”的职权分工认识不深而导致上述问题的存在,我司将加深对“三会”运作的学习与认识,通过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使“三会”和经理层按现代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明确分工,不越权、不代办、不推诿责任,做到各施其职,各尽其责,有效行使决策、监督和执行权。从本年度的股东大会开始,将按有关规定增加审议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不再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规范行使股东大会的权责。

    (2)整改通知指出:“公司股东委托他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形式过于简单,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尽相符;”

    整改措施:公司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只列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号、委托人股东帐号和持股数、委托日期,委托书的形式过于简单。公司将按《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补充、完善公司股东委托他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形式,在股东的授权委托书上补充明确:是否具有表决权;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股东不作具体表示时,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使股东授权委托书能充分反映股东的意志,并确保股东代理人严格按照股东的指示行使股东权力。

    (3)整改通知指出:“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未能充分反映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整改措施:公司将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并要求会议记录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九章“股东大会纪录”的规定进行记录,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将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等详细记录在案,以保证会议记录的全面、详尽。

    2.董事会运作方面:

    (1)整改通知指出:“公司董事会多次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替代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审议,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有关董事会会议形式的要求不符;”

    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由于多位董事出差在外等原因,在审议定期报告时,公司董事会多次采用通讯表决方式替代召开董事会会议。今后,公司董事会会议形式将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对需要以会议形式审议的事项,如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则按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以后,公司董事会在确定董事会会议日期时,尤其是审议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应注意考虑公司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尽可能选择恰当的时间,保证全体董事尽可能出席会议,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2)整改通知指出:“公司个别董事会会议未按规定时间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会议资料也未能按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提供;”

    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上述情况主要发生在2001年7月以前。2001年7月以后,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均能够做到提前10日书面通知参会人员,临时会议则按《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至少应提前八小时以电话、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的规定执行。以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整改通知指出:“公司个别董事未在其出席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中签名。”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要求董事会秘书在每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做好与会董事在会议记录中签名的跟进工作。每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注意提醒与会董事切记在会议记录中签名后才离开会场,并责成董事会秘书必须做好所有与会董事在会议记录和相关决议上签名的确认工作,会议主持人在确认与会董事已完成签名后才能宣布退场。

    3.监事会运作方面:

    (1)整改通知指出:“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检查和监控的力度较弱,如对公司与浪宝公司存在的不规范事项未能予以监督和指正;”

    整改措施:公司监事会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财务检查和监控的力度,有效发挥监督权,及时发现并指正公司运作中不规范的事项。并且,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监事进行相关的证券、财务知识的定期培训,加深公司监事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业务水平,以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2)整改通知指出:“监事会对自身职能认识不清,如公司监事会多次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与相关规定不符;”

    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自2002年开始,我司自查整改后,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的情况已经没有发生。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认清自身的职责。

    (3)整改通知指出:“监事会多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符;”

    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由于监事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理解有误,认为监事会可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个别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时间紧迫,考虑到公司的一名独立监事身在异地的情况下,公司监事会多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过本次巡检,公司监事会对如何开展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以后将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召开监事会会议。

    (4)整改通知指出:“公司个别监事未在其出席的个别监事会的会议记录中签名。”

    整改措施:公司监事会要求会议记录员在每次监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做好与会监事在会议记录中签名的跟进工作。每次会议,会议记录员注意提醒与会监事切记在会议记录中签名后才离开会场。并责成会议记录员必须做好所有与会监事在会议记录和相关决议上签名的确认工作,会议主持人在确认与会监事已完成签名后才能宣布退场。

    公司监事会由于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认识不足,未能认清自身职责,以致未能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公司监事会虚心接受广州证管办的上述批评和指正,今后,公司监事将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财务等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切实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强化监控力度,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经营班子运作方面:

    (1)整改通知指出:“公司总经理自公司上市以来频繁变更,先后更换了五任,对公司的稳定发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公司总经理的变更个别是由于个人原因而辞职,个别是由于实际控制人派出的国有股权代表发生变化而变化的。董事会亦深刻认识到总经理的频繁变更对公司的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今后,董事会在有关高管人员的任免方面将更审慎地决策,并以保持公司的稳定发展为前提。

    (2)整改通知指出:“公司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上半年未能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正常召开经理办公会议,部分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文件和相关会议记录的保存欠完整。”

    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在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上半年公司,由于公司经理层发生变动,导致公司在这阶段未能正常召开经理办公会议。公司将吸取教训,在经理层变动的情况下,也应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正常召开经理办公会议。公司要求会议记录人做好每次经理办公会议的记录。对经理办公会议权限内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将会议纪要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同时,公司责成行政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妥善保存工作。

    (三)整改通知指出:“公司少数董事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一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2002年连续多次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二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多次缺席股东大会,委托其他董事代为主持会议;三是公司独立董事未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2003年5月提名的独立候选人的任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

    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适逢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因公出国未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因而委托其他董事代为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法人治理准则》、《深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自身勤勉尽责的意识,克尽职守,严格履行职责,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三.信息披露方面:

    (一)整改通知指出:“公司2002年度未对公司当期可能存在的重大资产减值风险做出充分、及时的披露。”

    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公司在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已进行了2002年度的预亏说明。公司虽然已知悉将可能在2002年度对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但由于未能确切知道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对全年利润的影响数。所以,公司在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年预亏说明中没有披露该事项。直至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末决定在2002年度计提巨额减值准备后,公司才在发布的预亏公告中披露计提巨额减值准备的事项。今后,公司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更加注意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充分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遇重大事件发生,应充分地向广大投资者揭示投资风险,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规避风险。

    (二)整改通知指出:“公司2001年、2002年年报未充分披露与浪宝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公司治理运作方面的问题。公司未对个别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01年度对比2000年度营业费用下降43%,公司未在2001年年度报告中对有关情况进行披露和说明。”

    整改措施:由于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理解和认识不够,以及公司对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存在疏忽,导致上述事项未能充分披露。公司已敦促并组织有关人员加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学习,并拟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与义务,制定了《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针对持续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力度,并根据同一交易事项的累计金额按审批权限提交公司的相关机构审议,达到信息披露要求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四.财务方面:

    (一)整改通知指出:“公司2001年度投资收益核算不当。你公司2001年度应对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广州市浪奇怡通实业有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3万元,而公司当年度对其确认了199万元的投资收益。该项错误的会计处理对公司2001年度净利润产生202万元的影响。”

    整改措施:上述投资收益的核算不当是公司财务人员的疏忽所致,该项错误发生于2001年,其影响在2002年度投资收益核算中已消除。公司以后会注意加强相关人员对财务会计知识和实务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和管理水平,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同类事件的发生。

    (二)整改通知指出:“公司关于终止使用商标补偿的核算不够稳健。你公司于2002年1月向浪宝公司支付3300万元,作为提前终止授予浪宝公司“高富力”等品牌洗衣粉商标专属许可使用权的补偿费,公司将该笔款项记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按43年平均摊销。”

    情况说明:

    我司于1994年与宝洁公司签订的浪宝公司合资合同及与浪宝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我司将所拥有的“高富力”等品牌的洗衣粉商标许可浪宝公司在其50年的经营期限内专属使用。同时,浪宝公司向我司支付上述许可商标使用费4125万元。2001年,在浪宝公司使用上述许可商标的第7年,我司与浪宝公司签订协议,我司提前终止浪宝公司对上述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我司向浪宝公司退款3300万元。我司理解为该笔款项不是无形资产价值的体现,也不是商标的增值,而是作为浪宝公司在剩余的43年停止使用上述许可商标的补偿。因此,我司将上述付款视为一项受益期在1年以上的支出,记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由于《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10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续展注册,并且没有限定续展的次数。换言之,注册商标的有效期理论上是可以无限延续的。因此,我司理解为上述补偿费应按预计受益年限进行摊销。

    至于摊销的年限,我司的理解是,根据我司于1994年与宝洁公司签订的浪宝公司合资合同及与浪宝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我司将所拥有的“高富力”等品牌的洗衣粉商标许可浪宝公司在其50年的经营期限内专属使用。合同明确规定了浪宝公司使用该商标的期限。假设我司不提前终止浪宝公司使用该商标的使用权,浪宝公司是有权在其50年的经营期限内使用该商标的。因此,我司采用了43年的摊销期限。

    整改措施:我们已认识到,虽然我司与宝洁公司签订的浪宝公司合资合同及与浪宝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中,有明确的经营期限(50年),并许可浪宝公司在其50年的经营期限内专属使用上述品牌的洗衣粉商标。但是,公司由于提前43年收回上述品牌的洗衣粉商标使用权,而将3300万元的补偿费用按43年摊销,在会计核算方法上欠缺稳健。我司将对该笔款项的摊销期限作会计估计变更,从2003年起,将该笔款项按43年平均摊销,变更为按10年平均摊销。该笔款项的摊销余额将在剩余摊销年限内平均摊销。

    (三)整改通知指出:“公司内控制度不够健全。一是公司尚未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也未制定相应的内部审计制度,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司尚未制定对外投资的相关管理控制制度,对下属投资参股企业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控,目前公司绝大部分被投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有的甚至进入了清算阶段,公司也为此计提了大量的资产减值准备;三是公司未制定有关固定资产盘点、清理的管理制度;四是公司尚未建立财务预测制度,未能通过财务预测数与实际数的差异进行控制,并明确责任归属;五是公司未建立关联交易的内控制度。”

    整改措施:我司将尽快健全、完善各项内控制度。

    1.我司拟建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经营成果、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同时,制定相应的内部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

    2.公司尽快制定财务预测制度,加强财务预测数与实际数的差异控制,明确责任归属,充分发挥财务预测在管理控制中的作用;

    3.公司已着手建立对外投资的相关管理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盘点和清理的管理制度和建立关联交易的内控制度等,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力度。

    (四)整改通知指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内控管理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公司对动力厂全套生产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对公司参股企业广东省轻工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内控管理有待加强。

    情况说明:公司动力厂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面,公司从2001年11月起停用动力厂生产设备,改由市政员村热电厂供汽,由于考虑到市政供汽在试运行阶段,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

    (1)由于热电厂提供的蒸汽中含有除锈剂,能否完全用于公司的洗洁精的生产未能确定。

    (2)由员村热电厂集中供汽后的气压能否保持稳定不清楚,无法确定能否供应公司的磺化生产。

    (3)集中供汽的稳定性。

    以及当时集中供汽成本比自产蒸汽成本高。倘若因市政供汽不稳定而影响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和产品的质量,造成我司生产成本提高,我司将重新启用动力厂设备自行生产供汽。鉴于动力厂设备还有再使用的可能,我司管理层在当时作出了对动力厂设备进行持续维护保养的决定,因此没有在2001年对动力厂相关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直至经过一定阶段的试用后,我司认为市政员村热电厂提供蒸汽符合公司的要求,于2002年最终确定采用市政供汽,不再使用动力厂的生产设备,才在2002年计提相关设备的减值准备。

    整改措施:公司在健全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内控管理,结合以上第(三)点的整改措施,注意及时掌握公司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对外投资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时作出适当的会计处理。在对对外投资的管理方面,公司认识到不能单凭会计报表来监控,已规定了由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所有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每季度一次的跟踪了解,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分析报告,必要时应报董事会批准后及时进行审计。并要求公司委派出任投资单位董事的有关人员,注意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等形式,获取更多的投资单位的信息,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单位的情况。公司根据所掌握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尤其是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必须更加审慎、稳健,做到合规、合理、及时。

    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对公司的巡回检查,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上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上了一堂深刻而富有意义的课程,进一步加深了有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规范治理意识,对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通过此次巡检,我们对自身的不足有了更新的、更深入的认识,公司将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尽快解决上述问题。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严格贯彻执行,加强信息披露工作,逐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公司在规范治理中稳步发展。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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