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5月31日在广州与韶关浪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浪奇”)签订《关于成立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合营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合同》,共同组建日化洗涤用品生产基地,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7600万元人民币,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95%。本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5月31日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韶关浪奇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日用化工生产企业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韶关浪奇有限公司:
    韶关浪奇有限公司在2001年2月8日正式注册成立。该公司的前身是韶关浪奇宝洁有限公司,是由广州浪奇宝洁有限公司于1995年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韶关市粤北工业开发区,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主要生产和销售洗衣粉以及其他洗涤用品。
    广州浪奇宝洁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将其股份转让给本公司和广州市浪奇运输服务公司。韶关浪奇的注册资本为73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入72,581,168元,占韶关浪奇注册资本的99.426%。广州市浪奇运输服务公司投入418,832元,占韶关浪奇注册资本的0.574%。现韶关浪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主要生产“浪奇”品牌的洗衣粉,年生产能力可达六万吨以上。韶关浪奇的法定代表人陈韬,是本公司的副总经理。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韶关浪奇计划在广州成立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日用化工洗涤用品生产基地,制造和销售液体洗涤剂、合成洗衣粉、磺化产品和化妆品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合营各方将以现金出资,本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7600万元人民币,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95%,本公司将以自有流动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取得的资金进行出资;韶关浪奇出资额为400万元人民币,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5%。
    四.对外投资合同及其附件的主要内容:
    1.投资总额:合营合同约定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首期投资额为2.15亿元人民币。
    2.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
    3.合营各方出资情况:
    本公司出资额为7600万元人民币,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95%;韶关浪奇出资额为400万元人民币,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5%。
    4.支付方式:
    双方应在合营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缴付首期出资额,首期出资额是其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余出资额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两年内注入,具体注资时间及每次出资金额可根据合营公司的经营需要,由双方决定。
    5. 生产规模:
    产能为液体洗涤剂8万吨/年、化妆品2万吨/年、香皂5万吨/年、合成洗衣粉20万吨/年、磺化产品3万吨/年。
    6.合资期限:50年
    7.利润分配:
    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公司税后利润的所有余额应按双方各自在注册资本所占比例以人民币计算和分配给双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当年是否进行利润分配以及利润分配方案。
    8.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营合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9.违约条款: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公司蒙受任何费用、支出、负债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公司损失,并使公司不受损于任何上述费用、支出、负债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
    如履约直接因为违约而蒙受任何费用、支出、负债或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履约方损失,并使履约方不受损于其产生的任何该等费用、支出、负债或损失。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洗涤用品主业每年都保持持续的增长,部分生产线连续多年满负荷运转,现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业务需求。公司有意继续做大、做强主业,并致力于打造具有“地域”、“成本”、“技术”三方面优势的“三优”企业,成为拥有最优综合竞争力的洗涤用品制造基地。因此,经综合的评估,本公司计划与韶关浪奇合资兴建日用化工洗涤用品生产基地,扩大公司洗涤用品的生产能力。本公司积累了四十多年的日用化工制造经验,并在行业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上述新生产基地产能投入正常生产后,将形成产业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