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 年5 月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5 月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 人,占应参加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羊城支行申请29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本公司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向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羊城支行申请29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 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