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07年3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时,会期半天。
    3.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 董事长陈翔志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784460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4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8446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于2007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章震亚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