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06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时,会期半天。
    3.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 董事长陈翔志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7887770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7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788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2.《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788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3.《2005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情况: 同意788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4.《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788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续聘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88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788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88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88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88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向招商银行越秀支行申请6000万元授信净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88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11.《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88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4、5、9项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于2006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公告;第6、7、8和11项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或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第10项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于2006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章震亚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