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关于2005年度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本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聘请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截止2005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5年1-10月份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根据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5年10月31日出具的函件编号: (2005)羊查字第6154号《审计报告》(详见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600,548.80元,盈余公积金为103,761,888.91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29,155,655.19元,法定公益金476,966.52元,任意盈余公积金74,129,267.20元),资本公积金为179,477,472.84元(其中:拨款转入1,550,000.00元,其他资本公积金177,927,472.8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及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用盈余公积金中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74,129,267.20元,用资本公积金中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20,471,281.60元,合计弥补亏损94,600,548.80元。本次弥补累计亏损方案完成后,本公司盈余公积金为29,632,621.71元,资本公积金为159,006,191.24元,未分配利润为0.00元。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