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从2005年10月15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翔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采取缩股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将因此减少注册资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9,350,622元变为176,636,710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减资程序。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内容详见《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议案尚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该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由于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实施以缩股的形式进行,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预案需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形式作出;同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A股市场相关股东作出决议。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已授权委托广州浪奇董事会召集A股市场相关股东举行会议,审议广州浪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于参加二个会议的股东相同,会议程序操作具有一致性,会议的内容条款互为实施的条件,因此董事会决议将二个会议合并召集,提请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该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