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占应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翔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为陈翔志先生(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产生公司副董事长为傅勇国先生(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继续聘任傅勇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继续聘任梁婉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继续聘任曹锐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继续聘任王英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继续聘任陈建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战略委员会由陈翔志先生、傅勇国先生和独立董事金建忠先生共三人组成,由董事陈翔志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由董事蓝惠霞女士和独立董事吴裕康先生、金建忠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吴裕康先生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伍秀媚女士和独立董事吴裕康先生、金建忠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金建忠先生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陈翔志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金建忠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担任召集人。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