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4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翔志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何伟文先生和古建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披露2005年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