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何伟文先生授权古建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的议案》,同意作如下修订:
    第六条,原文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由五人组成。”
    现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由三人组成。”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