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公司公众股股票公开发行已基本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3年10月28日9:30时在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号本公司礼堂召开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是:
    一、介绍公司简况,报告一九九三年中期经营业绩;
    二、听取公众股股票公开发行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议案;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公众股异地上市的决定。
    请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股以上(含5000股)的股东(持股不足5000股的股东可自行联络其他股东集齐5000股或以上,推举一名代表参加会议,也可授权给持股5000股或以上的股东参加会议),携带有关凭证和证件(包括股金收据或股票存折、股东本人身份证。如属股东代表者,除上述凭证、证件外,另需出具委托人的授权书和委托人的股票凭证),于1993年10月28日9时到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号本公司礼堂办理出席会议手续。
    为方便股东出席大会,公司特在烈士陵园正门设专车恭候,上午八时准时开车回公司。
    望本公司全体股东予以积极配合、支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