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于1993年1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7年度、1998 年 度连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的有关规定, 经本公司 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9年4月27日对本公司股票实施了特别处理, 公司股票 简称由“白云山A”改为“ST白云山”,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改为5%。
    1999年度、2000年度,公司经调整领导班子,两年均实现盈利,但因为净资产 值无法达到面值一元以上,故无法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特别处理。2001年度,本 公司经过资产重组及债务重组,实现盈利3829.1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为4793.29万元,每股净资产1. 07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1年修订本)》第九章9.2.4及9.2.5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 所决定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特别处理。经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核准,自2002年4月23日起,本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白云山A”,股票报价的日 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股票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