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12月7日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1994年临时股东大会配股方案”的有关事宜,其修改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1994年配股总股本以93年度分红前的14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普通股配3股(即按目前总股本28800万股,每10股配1.5股),配售价每股3.00元人民币。
    2、国家股配股权以白云A2权证的形式公开挂牌交易。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
    头孢系列产品生产费用(头孢氨卞、头孢唑啉)4390万元
    头孢三嗪之生产费用2800万元
    中外合资广州白云山一康达医药生物工程公司1200万元
    白云山大药房零售网络4270万元
    4、该方案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