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有关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现将本公 司受让广州市财政局持有的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股份” )国家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广州市财政局于2001年10月22日签订了《关于广州白云山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过户协议书》,广州市财政局将其持有的白云山股份10, 890 万股国家股全部无偿划转给本公司。该股权划转事宜已经财政部“财企[2001] 433 号”文件批准。目前,本公司与广州市财政局正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二、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结束后,本公司将持有白云山股份10,890万股股权,占白 云山股份总股本的29.09%,并成为白云山股份第一大股东。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权 仍为国家股。
    三、本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是广东省和广州市重点扶持发展的集科、工、贸 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也是国内大型药业集团之一,前身为广州市医药总公司。本 公司现有直属企业10家,职工16,000多人。
    公司注册地:广州市沙面北街45号
    法定代表人:蔡志祥
    注册资本:壹拾亿零柒百柒拾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西成药、中药材、生物技术产品、医 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材料、保健饮料、保健食品、卫生材料以及与医药整 体相关的产品。房地产开发。
    截止2001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资产为616,666万元,净资产为317,954万元,资产 负债率只有51.56.%;2000年,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3527.1万元,实现净利润 22966.1万元;2001年1-6月,本公司销售收入为337,829万元,净利润为10,588万元。
    本公司关联企业情况介绍:
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广州侨光制药厂 制造、加工化学药制剂、中成药、保健食品
广州明兴制药厂 制造、加工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中成药
兼营制造保健食品、非酒精饮料
广州何济公制药厂 制造、加工、销售化工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中成药
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塑料软管、石英钟注塑
件、塑料盖、场地出租
广州卫生材料厂 制造、加工卫生材料及敷料、兼营制造、加工中成药
广州华南医疗器械 制造、加工、安装、销售医疗器械、制药机械、环保设备
有限公司 空气净化设备、医院装备工程、医用气体工程设计、施工
医疗器械维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国内商场及物资供销业
广州医药集团盈邦 销售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医疗器械
营销有限公司 投资兴办药厂、引进外资、医疗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
新材料的技术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
广州广药房地产实业 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 控股比例 经营范围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3.26% 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开发、资金
广州光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4.6% 制造化学药原料、制剂、中成药
兽用药、化妆品、保健药品、保健饮料
及食品、加工化学原料药、提炼中药材
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医药原料、药
品、制造:药用铝箔、复合膜、硬空心
胶囊、药用粘合剂及保护剂、加工包装:
化学药制剂、中成药、商标印制
广州天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2.49% 制造、加工、销售:化学药制剂、中成
药、医药中间体、化学原料药、中药原
料药、兽用药、饲料添加剂、保健食品
食品添加剂、非酒精饮料、自有房出租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 经营范围
全资子公司 公司控股比例
广州星群(药业)股份 53.2% 制造化学药制剂、中成药、电子计算机
有限公司 软件技术开发、制造保健食品
广州敬修堂(药业)股份 53.1% 制造、加工:中成药制剂、化学药制剂
有限公司 兽用药
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 51.6% 制造、加工、销售中成药制剂、保健品
有限公司
广州羊城(药业)股份 55.1% 制造、加工、销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
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药制剂、保健食品、保健护肤
品、饮料
广州中药一厂 63.26% 主营制造、加工中成药、兼营制造、加
工保健品
广州陈李剂药厂 63.26% 制造、加工中成药
广州奇星药厂 63.26% 制造、加工中成药
广州医药进出口公司 63.26% 进出口:医药、仪器仪表、制造机械
及设备,进口:化工类、接受单位委托
代理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兼营:承
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
采样加工
广州市医药公司 63.26% 批发、零售: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
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兼营、
销售:中成药、保健食品、兽用药械
百货、劳保用品及行政机关罚没药品
广州市药材公司 63.26%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制剂
保健食品、抗生素
    四、本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为广州市经委。
    五、根据2001年2月15 日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授权广州医药集 团有限公司(新)经营国有资产问题的批复》, 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经授权本 公司托管白云山股份另一股东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集 团”),白云山集团目前持有白云山股份10,89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白云山股份总股 本的29.09%。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授权委托行使白云山股份其他股东权利的事 实。
    六、本公司成为白云山股份第一大股东之后,计划对白云山股份进行重组,包括 资产重组、债务减免以及担保解除。目前各方正就此计划进行协商,一俟达成协议, 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公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八、截止公告日以及此公告日前六个月内, 本公司关联法人之下属企业高级管 理人员林辉先生买进白云山100股,陈占元先生买进白云山600股,施少斌卖出白云山 700股,周路山买卖白云山30000股,除此之外,本公司、本公司其他关联法人、 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白云山股份已上市流通股份, 也无买卖白云山 股份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九、本公司承诺此次受让的10,890万股白云山股份国家股自公告之日起两年内 不转让。
    十、备查文件:
    1、《财政部关于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企[2001]433号);
    2、 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授权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新)经营国有 资产问题的批复》(穗国资一[2001]30号);
    3、 广州市财政局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关于广州白云山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过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0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