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及上市股票信息披露原则》 、《1994年度分红派息和配股运作方案》等法规的规定, 同时结合目前本公司资金 需求紧迫的状况,本公司董事会于1994年9月26日召开会议,讨论1994年度配股方案。 会议决定:①1994年配股采用每10股普通股配售3股普通股的方案,配售价格为3.00 元。②在1994年10月上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本方案有待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