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6月1日致函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广州市国有资产 管理局穗国资一[2001]30号文件的批复精神,将对本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工作,并聘 请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对本公司资产重组工作的财务顾问,本公司将积极配 合资产重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持续信息披露工作。
    因到目前为止,本公司尚未得到有关资产重组的方案,故本公司无法对本次重 组的影响进行评价,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5日